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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反洗钱机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亓荣霞反洗钱机制德国银行监管局反洗钱法信贷机构有组织犯罪反洗钱义务法律基础

摘要:德国反洗钱有三大法律基础:一是《德国刑法典》第261条;二是《德国反洗钱法》;三是《德国信贷机构法》。《德国刑法典》第261条规定了洗钱罪,由联邦刑事犯罪侦查局(BKA)主管。1988年随着贩毒等有组织犯罪日益严重,制定了《德国反洗钱法》,规定了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银行应该采取的预防措施以及银行应提供的信息方面的要求。同时规定了银行监管局的反洗钱行政监管职能。此外,《德国信贷机构法》第24c、25a、25b也涉及有关的反洗钱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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