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培勇个人所得税分类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薪金收入应税收入税务部门运行格局
摘要:从今年起,凡年收入超过12万,或者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在境外取得收入以及取得应税收入但无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在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要向税务部门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由此,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走人了“分类计税”加“综合申报”的双轨制运行格局。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经贸导刊》(CN:11-387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省级期刊
人气 182423 评论 43
人气 167549 评论 49
人气 122479 评论 24
部级期刊
人气 71652 评论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