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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调控房地产业的做法与启示

作者:肖元真; 屠平; 蔡俊煌新加坡政府房地产业规划职能城市国家做法调控国家经济发展经济高速发展公共部门国家发展

摘要:新加坡是一个地少人多的城市国家。新加坡城市很小,又是岛国,对外发展的空间很小,几乎没有任何资源,但是人口在不断增长,人们在收入增长的同时对改善住宅的要求也不断增长,国家经济发展对资源的要求也不断增长,有限的资源与持续发展之间的平衡是最大的挑战。新加坡政府经过多年科学地决策、理性地规划和有序地发展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使得该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房地产业得以有序和同步发展。新加坡的中央政府在公共管理事务中起着主导作用,国家发展部主管形态发展和规划,具体的职能部门是城市重建局,地区政府不具有规划职能。规划法授权国家发展部部长行使与规划有关的各种职责,包括制定规划法的实施条例和细则以及任命规划机构的主管官员、审批总体规划等。城市重建局除了各个职能部门外还设置了两个委员会,分别是总体规划委员会和开发控制委员会。总体规划委员会包括主要公共建设部门的代表,其作用是协调各项公共建设计划的用地要求,使之尽快得以落实。开发控制委员会的成员包括有关专业组织和公用事业局、环境部等政府部门的代表,专门负责非公共部门的重大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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