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晓明粮食收购政策粮食经纪人改革托市收购经营主体种粮大户粮食生产不合时宜
摘要:随着政策性粮食监管的加强,以中储粮为主体的粮食托市收购继续执行,但是近年来在执行环节上暴露出一些问题值得反思和改进,例如粮食生产和经营主体发生了极大变化。种粮大户、粮食经纪人、农场或粮食合作社都是生产和经营主体,粮食经纪人在唱主角,理应成为小麦托市收购的对象,再开具类似“我是我”、“我是农民”、“我是种粮大户”的证明完全不合时宜。再限定一个身份证交粮不能超过多少斤粮食,实际上是折腾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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