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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期刊 中国经济史研究 从新出简牍看秦田租的征收方式【正文】

从新出简牍看秦田租的征收方式

作者:李恒全新出简牍田租征收方式

摘要:秦存在按土地面积和按产量的一定比例征收田租的方式"前者是在总土地面积中,按一定税率计算出税田面积,其产量就是总土地面积的田租数;后者是在应纳税土地的总产量中,按一定税率,计算出应交纳的田租数.由于前者是后者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秦田租是按产量征收的分成税.秦禾田租率是1/10,桌田租率为1/15.“舆田”,不是民户拥有的全部土地,而是登记在田租籍中的田地,是应纳税之田.“取程”,即测算农作物单位产量的面积,乃计算田租数量的基袖.“误券”,由田租券所列租数与应收租数有误所导致,其处理办法是按照田租券上的错误数额征收,待下次或来年再次征收时补差.取程和误券的存在,说明税田并非真正在农户应纳税土地上划出的特定地块,而是存在于计算过程中的数字概念和计算田租的方法,并非实物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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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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