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雪香新县设置田粮纷争明代中后期
摘要:明代,“按人户编佥,以田从人”的里甲编制原则,造成里甲户籍和田地坐落不必然在同一地域空间;兼之分设永定县时,实行“援图择户”的分割原则,造成永定和原属县上杭之间人户和土地的犬牙相错,田地和赋税的归属问题遂演变成县际之间的利益之争。原属县上杭坚持的“梅花分管”虽与明初所规定的“寄庄”制度不相符合,但是,代表国家利益的府道司院等上级部门,出于政治控制方面的考量,屡屡驳回永定方面的诉求,而支持上杭方面的主张。这说明:分设新县时,疆域和田粮的划分,虽然会考虑自然地理环境和国家的相关制度,但是,起主导作用的是政治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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