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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不能成为从严治党的例外

作者:宋伟从严治党重要骨干企业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消极腐败现象党管干部原则选人监察工作党的纪律企业党委

摘要:2014年中央第三轮专项巡视,覆盖了8家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从巡视反馈意见看,这些被巡视的国有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病源犹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问题突出、选人用人乱象严重等方面。国有企业存在的这些问题,都是由于其忽视了党的建设、忘记了企业属性,从而陷入了“带病发展”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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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

《中国纪检监察》(CN:10-126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纪检监察》办刊宗旨是弘扬正气,鞭挞腐恶,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宣传、指导、教育、监督的作用。主要栏目:社论、特稿、专题、时评、理论、调研、经验、风纪、执纪、监督、问责、警示、天下、新风、文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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