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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与理不能改变法——从田某违纪案看案件处理中法、理、情的结合

案件处理情与理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违纪变法中共党员处置工作

摘要:基本案情 田某,中共党员,系某镇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单位所属国有资产的变卖处置工作(变卖资产所得主要用于镇里发放拖欠的工资)。2008年6月,田将单位所属的一台闲置机械设备以7500元的价格公开变卖后,因单位拖欠田工资8000元,田遂私自将该款用于个人看病和生活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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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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