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阳春纪检监察机关刑事诉讼法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十一届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措施制度反腐倡廉建设
摘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于2012年3月14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证据制度、辩护制度、强制措施制度等作了重要补充,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以及特别程序等方面进行了重要完善,对于加强纪检监察办案工作,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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