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有问有答

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应诉案件办理监察机关监察部案件审理综合报告议和

摘要:编辑同志:各省(区、市)监察机关行政复议机构应该如何向监察部报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情况? 小贾同志: 依照《监察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报告办法》的规定,各省(区、市)监察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机构应当向监察部行政复议机构(监察部案件审理司)报告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的有关情况。报告分为初次报告、结果报告和综合报告等三种形式。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纪检监察

《中国纪检监察》(CN:10-126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纪检监察》办刊宗旨是弘扬正气,鞭挞腐恶,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宣传、指导、教育、监督的作用。主要栏目:社论、特稿、专题、时评、理论、调研、经验、风纪、执纪、监督、问责、警示、天下、新风、文苑。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