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腐败官员国家公职人员贪污受贿腐败行为渎职侵权
摘要:游伟在《法制日报》撰文指出,相对于贪污、受贿和渎职侵权等严重的腐败行为而言,庸庸碌碌、得过且过、不积极履职等国家公职人员的不作为或消极作为,可以被称之是一种“隐性腐败”行为,也是长期积存于我们政府部门及其办事机构中的“机关病”、“衙门病”的重要表现。他们虽然不贪污受贿,但工作缺乏激情和创意,没有执政为民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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