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吉林省受贿案疯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有期徒刑
摘要:2010年12月23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吉林省长春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王栾周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时年61岁的王栾周,离开工作岗位刚刚一年多就锒铛入狱,从一位正厅级大学党委书记、教授沦为阶下囚。他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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