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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是否属于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

作者:小金农村经济合作社社长监察对象监察机关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非农业建设镇政府村主任

摘要:编辑同志:施某是某村主任兼村经济合作社社长(镇政府对施某任经济合作社社长有文件通知)。2006年,施某以经济合作社社长的身份,与某企业签订了本村土地租用合同,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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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

《中国纪检监察》(CN:10-126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纪检监察》办刊宗旨是弘扬正气,鞭挞腐恶,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宣传、指导、教育、监督的作用。主要栏目:社论、特稿、专题、时评、理论、调研、经验、风纪、执纪、监督、问责、警示、天下、新风、文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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