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廉政合同改革农村干部试点地区党员干部基层组织班子成员
摘要:辽宁省凌源市纪委、监察局与试点农村干部签订“廉政合同” 去年初,该市纪委通过与试点地区农村干部签订“廉政合同”的方式,加强对基层组织及党员干部的监督。“廉政合同”内容规定:村两委班子成员必须做到不贪污、不受贿、不占用公款、不违反财经纪律:不得利用职权之便向村民吃拿卡要。“廉政合同”以勤政工作为目标,以廉政内容作约束,以奖惩为保证,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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