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构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江西省县乡纪检监察机关科学设置管理单位
摘要:本刊讯 近日,江西省县乡纪检监察机构新一轮管理体制改革启动。此次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纪发[2009]9号)精神,要求各地按照“整合基层力量,科学设置机构,强化监督职能”的要求,维持乡镇(街道、场)纪委设置不变,保留县(市、区)政法机关现有的纪检监察机构和垂直管理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撤销县(市、区)其他分单位设置的纪检监察机构,组建若干个面向县(市、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场)的纪工委、监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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