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裴忠彪小城镇户口受贿行为营业执照身份证中共党员经济纠纷政策规定
摘要:基本案情 郑某,中共党员,2004年4月任某县某乡派出所所长。 2005年9月,郑某的朋友付某说,他有两个朋友的身份证因经济纠纷被扣了,要郑帮忙重办身份证。当地政策规定用营业执照可以办理小城镇户口,付便将借来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他两个朋友的照片以及4000元现金交给了郑。郑某知道付某交给自己的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找到在县公安局户政科任副科长的老同学谢某帮忙。谢某考虑到郑是自己的老同学,又是派出所所长,便在未对办证材料进行审核的情况下,为2人办理了套用营业执照上姓名的假户口和身份证。付在取身份证时送给郑6000元现金。除去办户口、身份证的700元费用,郑某实得现金9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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