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发票暂行规定公款严重警告留党察看情节严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开除处分记大过开除党籍
摘要:为严肃财经纪律,制止和防范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行为,经福建省委、省政府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察厅于2003年12月31日印发了《关于对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现摘登其主要条款,供各地借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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