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对反垄断法中“不公平高价”的理解与思考

作者:汤凌飞不公平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销售商品第十七条垄断地位垄断利润经营者

摘要:《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在实践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时常通过自身垄断地位,开出高价,攫取巨额垄断利润。但是人们对这种行为的看法众说纷纭。不公平高价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当中具有一定特殊性。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CN:10-1219/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主要内容是:宣传党和国家的价格政策;反映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报道各地价格监督检查动态和工作经验。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很强的实用性,已成为价格监督检查干部必备的专业读物。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