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德光明码标价工作物价局沂南县示范消费者权益日物价检查所山东省经营者
摘要:山东省沂南县物价局依据《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和2014年工作计划,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确定将祥和路中段(历山路至花山路)为商品明码标价示范一条街。 为确保创建活动全面、有效、顺利开展,局成立了由胡凡福局长任组长的"明码标价一条街"创建领导小组,物价检查所全体人员参与,各尽其事。并自2014年3月10日起对祥和路中段所有经营者进行全面摸底,逐户登记的同时进行大力宣传,让其充分认识明码标价工作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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