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制度管理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导向改革工作党政机关决策部署制度改革
摘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区共有一般公务用车27093台,车改后保留一般公务用车14945台,处置12148台,压缩比例44.8%,节支率7.44%;各盟市、旗县成立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设立机构,明确职责和管理范围,实行车辆编制化管理,并统一喷涂蒙汉文标识,全区共喷涂公务用车12091台(其中自治区本级喷涂338台,盟市喷涂11753台),公务用车标识化率85%以上。全区保留车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管理使用科学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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