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进中枢机构汉时期运行机构御史中丞二千石监察区西汉末年监察官监郡元封
摘要:为加强中央集权,秦代在全国范围内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中央开始强化对地方官员的监察。秦初,中央设置了"三公中枢机构",即丞相辅佐皇帝掌政务,太尉协助皇帝领军事,御史大夫负责监察,有"举劾非法"之权,初步形成了行政、军事、监察三权并立的运行机构。在郡一级,设置了与中央相对应的郡守、郡尉、郡监。其中,郡监即监郡御史.掌一郡之监察,有固定衙署,有属官从事。监郡御史直隶予御史大夫,实质上是中央监察机关派驻地方的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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