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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权与刑罚权的界分与衔接

作者:郑慧监察权刑罚权标本兼治衔接

摘要:监察权是一种集政治性、法律性、预防性和惩戒性于一身的新型权力体系.作为反腐败的两种惩戒方式,监察权和刑罚权虽存在差异,在本质属性等方面却有一致性.监察权与刑罚权在反腐败工作的不同阶段相互配合、不可或缺,两种惩戒权的并行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磨合,实现主体身份、管辖模式、惩戒手段等全方位的衔接和良性互动,进而实现反腐败工作的高质量法治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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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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