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玄玮司法责任制检察官员额制办案业绩考核司法管理
摘要:设计检察官办案业绩考核制度,首先要明确“办案”的内涵,这一概念不能脱离检察机关职能和检察工作规律的基本语境.在此基础上,将“办案”分为实体性办案、程序性办案和指导性办案三类,结合不同业务类型、案件难易程度等因素设置权重指标,坚持量化考核评价标准,系统计分与人工审核相结合,合理评价办案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效果,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542302 评论 58
部级期刊
人气 330826 评论 48
人气 288575 评论 60
省级期刊
人气 253864 评论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