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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好刑法基本原则推进检察工作迈向新境界

作者:童建明刑法基本原则检察工作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学术思想研讨会理论与实践司法实践检察官刑法精神

摘要:作为刑法精神大厦的基石,刑法基本原则以其纲领性、全局性、贯穿性统领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全过程。自1997年罪刑法定、适用刑法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写入刑法典后,贯彻刑法基本原则就成为重要的理论与实践课题。然而,回顾我国刑法三大基本原则的司法化过程及效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在刑法典颁布实施40周年之际,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犯罪学学会举办“刑法基本原则的司法实践与完善——高铭暄教授学术思想研讨会”,具有特别的现实意义和重大的实践价值。承办方《中国检察官》杂志社,就刑法基本原则的实现机理、对司法实践的指导意义、实践贯彻中的不足、原因以及完善路径等嘉宾发言实录,整理后予以刊发,敬飨检察官及其他法律同仁,期待有助于刑事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发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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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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