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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威胁致被害人自陷危险而死亡如何定性

作者:徐贝; 张雷被害人故意伤害罪死亡危险暴力朋友关系生活琐事审查起诉

摘要:[案情]何某(男,20岁)与张某(女,16岁)于网络相识,旋即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2018年2月的一天,何某因生活琐事与张某产生口角,张某向何某提出分手.何某遂对张某言语辱骂,继而持匕首以伤害相威胁,强行将张某带至江边岸堤上.何某继续对张某进行谩骂,又持匕首劈砍、捅刺岸堤上的树木,并叫嚣要让张某毁容.当何某一边叫嚣,一边持匕首向张某逼近时,张某因心中惊恐随即跨过护栏跳进江中,溺水身亡.案发后,何某被警方以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据何某辩解,其没有伤害张某的故意,张某溺水身亡是个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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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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