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魏; 徐芳注意能力注意义务过失犯
摘要:行为人只有在具备注意能力的前提下违反注意义务,并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方需承担过失犯的刑事责任。另外,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的界分要结合注意义务的主、客观标准及行为人违反的是结果避免义务还是结果预见义务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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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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