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娜; 蒲阳他人财物行为退款欺骗生意药厂案情约定
摘要:[案情]2017年4月,徐某到某地做回收废钯碳生意时认识了杨某,杨某自称有同学在甲药厂负责此项工作。徐某欲通过杨某向该药厂购买废钯碳,并送给杨某5万元让其打点。双方还约定,生意做成,5万元归杨某;生意不成,则5万元全部退还。至案发前,杨某未能帮助徐某做成业务,该5万元被杨某用于寻找生意时请客、吃饭及自己其他花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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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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