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肓贤特情侦查审查
摘要:办理犯罪案件时,侦查人员通常在运用特情人员进行侦查的过程中常常由于疏忽或对特情人员过于信任、依赖,使得一些破获的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影响了打击犯罪活动的正常开展,客观上也影响了司法机关在办理犯罪案件过程中的司法权威。因此,审查特情参与侦查案,应注意审查特情人员的身份,案件侦破过程是否规范,注重对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主观状态证据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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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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