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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市清流县人民检察院诉清流县环保局不作为案

作者:罗志丰; 刘文婷; 廖正币最高人民检察院清流县公益诉讼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不作为环保局三明市社会公共利益

摘要:“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身边的环境日益恶化,食品不再安全.越来越多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正在被侵犯,人们无从保护自己合法的公共权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在北京、内蒙古等13个省、自治区、市开展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试点期满后,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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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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