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海桥; 宋敏敏吸毒行为非犯罪化行为类型宽严相济
摘要:吸毒行为损害行为人自身利益,并不侵害需要刑法予以特别保护的法益,单纯的吸毒行为不能为非法持有罪犯罪构成所涵摄,其行为方式与侵害法益结合也无法在立法层面确立独立的犯罪行为类型。现行《禁毒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吸毒行为的规制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当前我国关于犯罪的刑法规范体系已经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应有之义,将吸毒行为入刑并给予刑罚规制并无必要且不具有相当性,间接危害观点和供需关系理论也无法为吸毒行为入刑提供合理论证。域外法治关于吸毒行为的法律规制由严格不断趋于宽松,同样为吸毒行为不入刑提供了有利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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