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次数正当理由
摘要: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得到有效辩护的入口,拒绝辩护权则是其在辩护权受到辩护人侵害而重新选择信任的辩护人进行有效辩护的出口。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而不能过度进行限制。我国立法承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权,但同时设置了"次数限制"和"正当理由限制"两个障碍,由此,列出以三个问题为导向来解决此障碍;完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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