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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维护第四方支付平台供他人诈骗应以诈骗罪论处

作者:牟伦胜支付平台钓鱼网站第三方支付业务行为诈骗犯罪行为性质违法犯罪因果关联犯罪分子法律拟制

摘要:一、基本案情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接受被告人丁某、张某某的雇佣,在丁某、张某某使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接口上,二次研发支付接口(通称第四方支付平台),由被告人丁某、张某某组织人员将第四方支付平台卖予钓鱼网站使用。2014年年底,因知晓被告人丁某、张某某研发的平台用以违法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李某辞职。2015年6月至2015年10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再次接受丁某的雇佣,维护第四方支付平台的运行。2015年7月22日17时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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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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