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中华; 魏琨贪污受贿职务便利索要教唆
摘要:理论上贪污罪与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存在明显的区别,但司法实务中存在一些形式上是受贿、实质上是贪污的行为,比如,向下属索要公款的行为。要正确界定该行为首先要厘清利用职务便利的范围,其次要准确对索要行为进行定性,该行为应当界定为上级与下级共同贪污,上级是教唆者,下级是被教唆的实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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