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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被害方的金融欺诈类犯罪中“因果关系”再探讨

作者:叶青商业银行因果关系金融欺诈金融机构被害方犯罪申请贷款企业负责人

摘要:范某系重庆市某火锅餐饮企业负责人.2016年1月范某为扩张连锁门店拟向银行申请贷款.找到A商业银行重庆分行信贷员杨某帮忙.并送给其好处费1万元请其关照。由于无资产可供担保.范某便将伪造的虚假房产证明(杨某并不知情)提交给A银行申贷.在该笔贷款的审查中.杨某因收了范某的好处费。未对申贷资料实地查勘便出具了授信审查材料.最终A商业银行根据授信审查材料决定发放100万元贷款资金给范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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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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