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魏晓娜被告人认罪中国语境制度关键词刑法修正案简易程序行为人社会危害性
摘要:随着刑法立法观日益转向积极,刑法修正案不断增加罪名、降低入刑门槛,刑事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速裁程序试点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完善,均以解决上述问题为出发点.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的“从宽”可以是三种行为的结果:认罪、认罚以及积极退赃退赔.对认罪认罚的行为人从宽处理,从内在逻辑看有两方面的依据:客观上行为人通过事后行为,修补犯罪后果,降低了社会危害性;主观上表明行为人人身危险性不大,不再有通过严厉刑罚实现矫正效果之必要.从外在价值上说,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的适用,均需要被告人认罪认罚作为正当化机制,而被告人认罪认罚反过来需要以从宽处理作为动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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