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利明互联网技术立法工作依法治国方略社会公共资源信息技术手段网络社会治理原则法治手段
摘要:通过法治手段实现对网络社会的有效治理,迅速推进和加强网络立法工作,是当前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任务。就互联网立法而言,我国应当采取专门立法的模式,不宜制定一部大而全的"互联网管理法",具体理由在于:第一,互联网技术和应用的涉及范围过于广泛,很难抽象出一套普遍适用的治理原则和行为规范。第二,互联网本质上是一种信息技术手段和社会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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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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