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金钊法律至上法治中国法治原则行为决策性决定司法裁判可接受性方法论基础性功能
摘要:面对多元社会规范相互竞争的现实,要想实现法治就需要恰当地处理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关系。在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需要奉行法律至上的原则。多元规范间的竞争关系,对"法律至上"的法治原则存在威胁。不同规范有不同的调整对象和方法,所欲达到的目标也不尽相同,必然会引发很多矛盾。第一,法律一元与多元的冲突会引发法治之法的不确定。第二,分离与统合的纷争导致法治之法的范围难以确定。第三,法律至上是消减多元规范冲突的原则。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