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登银职务犯罪传唤到案自动投案
摘要: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到案,要根据实践情况予以区别认定,对于侦查人员持《询问通知书》通知到案的,因其不具备到案的主动性,不符合自动投案的认定标准,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在到案之前,向单位负责人表示愿意投案,但无实际投案行为的,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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