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信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开性吸收资金信息
摘要:在司法实务中分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公开性“应从途径、内容和主观态度等方面全面权衡.对“吸收资金的信息”进行诠释时要根据本质性、投资性等特有属性,深度分析信息和吸收资金是否存在关联,做到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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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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