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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收受行政管理对象财物的司法认定

作者:赵煜单纯受贿上下级行政管理对象礼金

摘要:在单纯收受下级、行政管理对象的财物行为中.国家工作人员并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对方谋取利益,也不存在具体请托事项。司法解释规定此类行为一定条件下可构成受贿,但在具体执行中尚有不少疑难问题。事实上,将单纯收受下级、行政管理对象的财物认定为受贿,不完全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应考虑另行设定单纯受贿罪或收受礼金罪加以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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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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