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国海受贿数额贿赂犯罪新房装修国家工作人员法益职务行为因果关系行贿人额外费用收受财物
摘要:[案情一]万某(个体工头)为了感谢缪某对其承接工程时的关照,在缪某新房装修中送了一批大理石材给缪某,缪某收下。缪某曾问万某该批石材多少钱,万某回答1.8万余万元。案发后,经查证该批石材万某实际支付了3万元,那么本案中,就缪某收受该批石材款该如何认定。一种观点认为缪某受贿石材款数额是1.8万余元;另一种观点认为缪某受贿石材款数额是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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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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