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引泉取保候审重新办理解除最长期限
摘要:取保候审在保证期内,不必重新办理取保候审,对此取保候审相关规定应修改完善;诉讼终结的案件,仍需办理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公、检、法三机关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继续采取取保候审,但各阶段取保候审的期限应累计计算,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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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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