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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价值

作者:郭庆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价值

摘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将审判置于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中心地位,并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其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庭审质量,最大限度地避免冤假错案。这一诉讼制度改革,直接针对传统的"以侦查为中心",是刑事司法体制由"公检法流水作业"向"控辩审三角架构"转型的必由之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强调直接言词原则和证据裁判原则,能够促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同时,通过突出审判在诉讼流程中的中心地位,加强审判权对侦查权的制约,强化公诉引导和规制侦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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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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