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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会议对“以审判为中心”的促进

作者:张序庭前会议以审判为中心庭审程序证据开示

摘要:2012年《刑事诉讼法》围绕强化庭审功能的主旨,进行了大幅修改,体现出以审判为中心的精神。以庭审公开、透明、参与的司法特点,完成定罪量刑、保障人权的司法任务。庭审时间有限,审判人员精力有限,庭审的有限性要求庭审活动应当集中力量,审理重点事实和争议问题。庭前会议是改革完善审判程序的应然产物,控辩审围绕审判所需,明晰争议问题,整理事实焦点,促进庭审查明事实、甄别是非。设置庭前会议是强化庭审中心地位的举措,形成庭前程序与庭审程序二元并存的审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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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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