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阮能文重复自白人权保障控制犯罪排除可采性
摘要:重复自白的构成前提是被讯问对象受到了刑讯逼供等非法取供行为。对重复自白是否一概排除性适用,理论与实务界争议不断。基于刑事政策和国家控制犯罪与权利保障之间的兼顾协调,理性的审慎考察并进行裁量排除是其正确立场。在决定重复自白是否具有可采性时,要结合前期非法取供的严重程度、诉讼阶段的变更、辩护人的介入、办案机关介入非法取证调查等因素予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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