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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虚假材料骗取贷款的行为定性

作者:吴杰; 张梅贷款担保公司资产负债表泗洪欺骗手段骗取贷款罪反担保人法定代表人汽车配件损益表金融机构

摘要:<正>一、基本案情2011年8月,江苏同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以该公司购买原材料需要资金为由,在泗洪县银文资金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和反担保人宿迁市文丰包装有限公司、江苏新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苏省腾文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的担保下,使用虚假的公司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购销合同等材料,从泗洪农村商业银行办理了400万元贷款。2012年8月,该贷款到期后,江苏同达有限公司经营亏损,刘某因无力偿还贷款外出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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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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