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侦查监督部门如何适应“以审判为中心”

作者:高小艳侦监审判中心主义检察应对

摘要:侦查监督部门是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第一关的把关人,也是冤假错案第一道防线的坚守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侦查监督部门在审查逮捕工作中不断转变刑事司法理念,严格案件证据把握标准以保证案件质量。从审查逮捕实践来看,主要存在公安机关报捕案件证据质量差、入罪门槛低,检察机关证据审查方式偏重书面审、引导侦查取证能力不足,侦捕诉衔接出现断层等几个方面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侦查监督部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需要坚持客观证据主义,推进逮捕必要性听证审查实践,加强侦捕诉衔接以严防冤假错案。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