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建强犯罪数额报停欺骗手段公私财物司法解释动产转让管理人员认定犯罪受让人管理漏洞
摘要:<正>一、基本案情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在莱建筑工地负责塔吊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该塔吊系徐某所有。2014年1月,因工程完工,塔吊报停,陈某被解聘,离开了该工地。同年3月,陈某因欠他人赌债,遂向潘某谎称自己受朋友委托出售塔吊一台,塔吊位于涉案工地。经双方磋商,陈某与潘某以8万元的价格达成出售塔吊协议,后潘某向陈某支付了塔吊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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