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二审程序中上下级检察机关职权关系的反思——以上级院改变下级院检委会的决定为视角

作者:鞠佳佳; 于浩刑事二审程序上下级检察机关职权

摘要:在只有被告人上诉的刑事二审程序中,上级检察机关有权改变下级检察机关的原起诉意见,但行使该职权应遵循何种程序,现有法律没有规定。本着更好的行使检察权的宗旨,上级检察院改变下级检察院检委会的决定,应当经过上级检察院检委会讨论决定,这也是严格规范执法的必然要求。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