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勇等待时机重庆市黔江区遗忘物特定场所侵占行为占为己有侵占罪三人犯罪对象所持
摘要:<正>一、基本案情2014年3月31日上午,陈某在重庆市黔江区碧桂园售房大厅商谈购房事宜,随手将手提包放在自己的座椅上。同桌的还有前来向碧桂园开发商追要工钱的犯罪嫌疑人郑某、向某、黄某三人。因座位太挤,陈某便挪到临近第三张桌子商谈购房事宜,却忘将手提包(内有人民币4千余元)带走。当其离开后,郑某发现手提包里有钱,便与向某、黄某二人商议把包拿走。于是三人就此等待时机,并将手提包拿到桌上放起。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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